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
为深入践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夯实导师育人功底、提升研究生指导与学术管理履职能力,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助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专项培训工作。现将本次培训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践行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锚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家精神为核心引领,持续提升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综合素养,筑牢健全师德师风长效建设体系。本次培训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赋能育人,引导全体导师恪守新时代教师价值准则,坚定至诚报国、矢志育人的理想信念,涵养身正为范、以德立身的道德情操,锤炼因材施教、启智润心的育人能力,秉持求真务实、守正创新的治学态度,厚植乐教奉献、潜心育人的仁爱初心,树立胸怀大局、以文化人的育人格局,自觉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的使命担当与价值追求。
二、培训工作安排
(一)新聘导师培训
1.2026年新聘导师(包括新聘博士生导师、新聘硕士生导师)培训工作由教师发展中心统筹组织,以集中培训为主,各培养单位抓好日常培训、培养。集中培训计划于9月份开展,具体时间、培训方式等事宜另行通知。
2.在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新聘导师集中开展培训之外,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学科特色,加强对新聘导师培训,帮助新聘导师深入理解研究生教育政策,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明确职业操守与学术规范,持续提升导师学业规划、科研指导、心理支持等方面的能力,为新聘导师顺利开展研究生指导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鼓励各学科发挥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的优秀导师的“传帮带”作用,针对新聘导师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实现精准培训。
(二)在岗导师培训
1.在岗导师培训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及考核,按要求确定培训主题,在导师培训形式上拓展渠道,与国家机关、其他高校、企业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推动学科与区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增强导师跨学科育人能力。可组织集中学习、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举办研讨交流会或组织观摩学习等,可分期分批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导师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与其他单位联合开展培训工作。
2.各培养单位应着力提升导师培训成效,通过培训助力在岗导师持续提升科研指导能力的专业性和有效性,确保科研诚信与学术质量,增强学术创新引领能力,为国家培养出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创新理论、政策制度、师德师风、学术规范、教学指导、导学关系和心理健康等,重点结合以下方面开展培训工作:
(一)思想政治理论学习
强化导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站位。采取集中学习、邀请权威专家深入解读、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名师工作坊、教学沙龙等方式,组织在岗导师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升课程思政与学术研究的融合能力,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方位融入研究生教育的各个环节 。
(二)提升数智育人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数字化是塑造教育发展新优势的重要突破口”,要求教师掌握数智化育人能力以支撑教育强国建设教书育人能力。要对导师开展关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使用人工智能等数智辅助工具进行教案生成、知识图谱生成、AI备课助手、数据画像分析、理工科实验仿真系统等,增强导师数字素养,提升导师新时代育人能力。
(三)加强培养实践导向
深化学校与地方的合作,为行业专家与研究生导师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推进产教研融合的培养机制,助力导师精准把握行业动态,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让研究生所学契合现实需求,提升其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养与能力。
四、培训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学院导师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优秀经验、举措。2026年11月30日之前,填写《2026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总结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兰工坪校区行政楼东楼203),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李军燕OA。
2.各培养单位应做好导师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导师参加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导师申请研究生招生(指导)资格考核、参评研究生优秀导师及优秀导师团队、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26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总结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9月4日